据估计,1995年我国渔民在南海捕获的幼龄鱼和低值鱼加起来的总产量约有170~196万吨,如果让其中的幼鱼继续再生存1~2年,存活率按50%来计算,那么至少可以再额外提供85万吨的渔业资源。
从渔具类型上看,渔民常用的渔具有围网、刺网、张网、地拉网、拖网等12大类,不同的网具适用于不同的目标鱼种,比如围网适合捕捞金枪鱼、沙丁鱼等游泳能力很强的鱼类(地中海沿岸的居民就常用围网构成的陷阱来捕捞金枪鱼,至今已有上千年的历史),刺网主要用于捕捞鲻鱼这种在水体上层活动的鱼类,拖网则用于捕捞虾蟹类等底栖生物。
▲▲大型围网中的金枪鱼鱼群。大家可以在纪录片《蓝鳍金枪鱼》中看到这样一幕,在人工养殖的圆形网箱中也能看到相似的场景。
关于拖网对渔业资源及海洋生态的影响,国际国内都有很多研究。这种对海底“地毯式搜刮”的捕捞方式并没有使渔民得到最大的利益,反倒给海洋底栖生物带来了毁灭性打击。
我们不妨先来看一组数据。
上世纪90年代中期,南海海域拖网捕捞带来的渔业产量有140多万吨,占整个南海捕捞总量的60%左右。但在拖网捕捞的渔获物中,幼龄鱼和低价值鱼却占到总量的70%。而在刺网中,低值鱼、幼龄鱼仅占10%,围网中也只占15%。
▲▲上图是正在作业的拖网渔船。休渔期结束后,拖网渔船的合法捕捞区域是距离海岸线13海里以外,因此13海里是拖网渔船捕捞的底线。然而即便如此,依然有渔船铤而走险,“越线”作业。
此外,拖网作业的目标捕获率很低,往往伴随着大量的副渔获。北部湾有一份虾类资源报告曾显示:在捕虾拖网打捞上来的渔获中,虾类占32.28%,另外67.72%都是鱼类。需要注意的是,常见的围网、刺网也存在这种现象,兼捕与误捕总是在所难免的。尽管渔民也不是有意的,但这毕竟也会给一部分海洋生物带来不必要的伤亡,特别是那些受保护的珍稀物种。
当然,这种现象在国外也非常普遍。
▲▲国外渔民用流刺网捕到箭鱼。
▲▲国外的渔船在收获时也往往伴随着大量的兼捕对象。
拖网往往配有很重的沉纲,有些渔船的沉纲甚至会直接插入海底的底泥中。拖网随着渔船向前推移,无异于给海底"脱了一层皮",拖网所到之处,珊瑚礁、底栖鱼类、虾蟹类、贝类等等全部都被一网打尽。即便有侥幸逃脱的海洋生物,但由于海底的生态环境被破坏,它们的生境早已丧失,成活率也必然会大大降低。
▲▲底拖网作业方式简单粗暴,堪称海底的耕机。
▲▲底拖网模型示意图。
对于底拖网,国际上甚至出现了这样一种声音:底拖网对海底珊瑚的破坏无异于直接在陆地上砍伐热带雨林(珊瑚礁、海草床、红树林是物种多样性最高的几种海洋生态类型)。
确实如此。
珊瑚是地球上最古老的生物之一,生长速度非常缓慢,有些物种每年只能增长一毫米。当珊瑚群落遭到破坏时,珊瑚礁生态系统中的各种生物都会受到毁灭性打击,一些人类尚未发现的物种也可能受到影响。
▲▲美丽富饶的珊瑚礁生态系统。
长期扫荡式的拖曳使渔场被践踏的面目全非,水质浑浊不清,这属于典型的消耗资源和生态环境来赚取眼前利益的行为。
在国际上,底拖网因为具有很高的兼捕和误捕几率而臭名昭著。在我国,包括双船单片多囊拖网在内的13种破坏性巨大的渔具已经被拉进了“黑名单”,自2014年1月1日起,农业农村部宣布在黄渤海、东海、南海三个海区内全面禁止使用上面的13种渔具作业。
另外,我国渔业法也早已对渔具网眼的尺寸作出了明确规定,禁止使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,捕捞的渔获物中幼鱼的数量占比不得超过规定的比例,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内禁止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。
法律给了近海的渔业资源提供了一个休养生息的机会。但是休渔期和休渔区的划分只是在时间和空间上限制了捕捞强度,并不从根本解决近海渔业资源贫乏的现状。更要紧的还是要从渔具的改造、捕捞方式的优化上做出改变,捕捞限额制度也是势在必行。
海洋渔业资源属于流动资源,但同时也是共有资源,这种资源不为某一个团体和个人所私有,因此渔民自然而然就产生了“大海里的鱼,谁捕到就是谁的”这样的观念。但越是如此,渔民之间的竞争就越激烈、越无序,捕捞强度就越大,网眼也就“不自觉的”变小了。
▲▲究竟多大的网眼,才能装得下近海渔业的未来?
因此,只有限定了每只渔船可以捕捞的最大额度,渔民之间才不会展开频繁的恶性竞争,偷捕的事件也会大大减少。资源是有限的,大家的蛋糕要一起分,而且要“雨露均沾”,这才是最科学的捕捞方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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